有關系統 有關內容 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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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系統
Q1.使用本學習網之系統需求為何?
Q2.為什麼進行筆順練習時,明明寫完一筆,卻還是會出現錯誤訊息?
Q3.若覺得筆順動畫或筆順練習的畫面太小時,如何處理?
Q4.雖然「生字練習簿」可選擇加印注音空格,但範例字為什麼沒有提供該字注音?
Q5.「部首查詢」的「部首表」,為什麼不見「夂」(ㄓˇ)部?
Q6.利用「漢語拼音查詢」時,如何才能獲得較精確的查詢結果?
Q7.在「產生快速碼」功能裡的「教師檢查」,為什麼沒有提供個別學生的練習結果?
Q8.為什麼蘋果手機,在點擊筆順動畫的讀音播放後,仍然沒有聲音?
Q9.筆順網是否有提供網址ID與國字的對照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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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.使用本學習網之系統需求為何?
答:
本學習網有聲音檔及動畫檔的播放,系統的標準需求如下:
顯示器解析度在1366以上,使用現代瀏覽器,如Microsoft Edge、Google Chrome及Mozilla Firefox瀏覽器或其他支援HTML 5格式之瀏覽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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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.為什麼進行筆順練習時,明明寫完一筆,卻還是會出現錯誤訊息?
答:
這可能是推動筆畫時超出字框的關係。無論利用滑鼠或是手寫板來操作,在習字時建議選用「全螢幕」模式,並留意下筆及結束時提筆處,不可以超出字框,即筆尖所停留的位置,必須在字框內。詳細的操作方式,請參考本網站使用說明中「操作說明(另開新視窗)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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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3.若覺得筆順動畫或筆順練習的畫面太小時,如何處理?
答:
請點選動畫右下方的圖示,將以全螢幕的形式,呈現筆順動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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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4.雖然「生字練習簿」可選擇加印注音空格,但範例字為什麼沒有提供該字注音?
答:
本版輸出之「生字練習簿」範例字,尚無提供注音標注功能,如有教學需要,請列印紙本後,自行填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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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5.「部首查詢」的「部首表」,為什麼不見「夂」(ㄓˇ)部?
答:
由於本網站收字,未有以「夂」為部首的字,因此本學習網的「部首表」不會出現「夂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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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6.利用「漢語拼音查詢」時,如何才能獲得較精確的查詢結果?
答:
如果使用者輸入拼音字母以及「問號」,則查詢結果將會出現該拼音所有聲調的字。
如希望查詢結果能更為精確,則建議您在輸入拼音字母後,接著再輸入您要查詢的聲調即可。
有關「拼音查詢」方式,可參見「檢索方式說明」(另開新視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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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7.在「產生快速碼」功能裡的「教師檢查」,為什麼沒有提供個別學生的練習結果?
答:
「教師檢查」功能旨在協助教師掌握學習狀況,針對錯誤次數多的字加強指導。
非為布置課堂作業使用,故不提供學生個別練習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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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8.為什麼蘋果手機,在點擊筆順動畫的讀音播放後,仍然沒有聲音?
答:
因蘋果手機左側的一個功能鍵,可以在鈴聲和靜音模式之間切換。如果點擊讀音播放或喇叭圖示,仍無法聽到聲音,可能是誤按該功能鍵。只要再按一次,即可正常播放讀音。
為方便民眾利用筆順網的資源,本網站提供網址ID與國字的對照表,請點擊下方連結進行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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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內容
Q1.本學習網收錄哪些字的筆順動畫?
Q2.「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」建置目的及特色為何?
Q3.本部歸納的筆順基本法則為何?
Q4.筆順動畫播放時,「日」、「困」、「國」第二畫為什麼會出現「打鉤」的情形?
Q5.「淵」筆畫數及筆順為何?
Q6.「學」、「樂」字的筆順,為什麼是從中間開始寫呢?
Q7.「母」字末三筆的筆順,為什麼是「點、點、橫」,而不是「橫、點、點」?
Q8.為什麼「方」字第三、第四筆,是先橫折鉤,再撇?而「別」字第四、第五筆,卻是先撇筆,再橫折鉤?
Q9.「戈」、「方」、「升」3字的筆順為何?
Q10.「戈」、「我」、「成」、「或」等字筆順,末筆是「撇筆」還是「點」?
Q11.「皮」字的寫法,第一筆是「撇」還是「橫鉤」?
Q12.「之」字的筆順為何?
Q13.為什麼有些字查不到?
Q14.「進階學習」解釋畫面,有時會出現◎符號,代表什麼?
Q15.「進階學習」解釋畫面,有時會出現→符號,代表什麼?
Q16.「進階學習」的讀音,取音原則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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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.本學習網收錄哪些字的筆順動畫?
答:
Q2.「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」建置目的及特色為何?
答:
- 本部為利於寫字教學,並增加各界對正體字之認識及書寫的機會,在符合易學易用的要求下,特建置「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」,提供一個全年無休、服務到家的貼心線上教學園地。
- 本網站的內容,以教育部標準楷書筆順學習為主;另加上37個注音符號的筆順。每個國字、注音符號皆附有聲音檔。
- 在「進階學習」部分,結合了教育部線上電子辭典、教師手冊、部首手冊等相關語文成果,讓本系統成為一個可以同時學習字形、字音、字義的網站。
- 在使用上,提供國字、注音(ㄅㄆㄇ或漢語拼音)、筆畫、部首等查詢方式。低年級的小朋友可利用注音符號查詢,外籍人士則可藉由漢語拼音進行查詢。
- 本網站的除中文版,也提供英文版操作介面網頁。希望能因此方便外籍人士使用,讓本網站的建置效益更加擴大。
Q3.本部歸納的筆順基本法則為何?
答:
- 自左至右:凡左右並排結體的文字,皆先寫左邊筆畫和結構體,再依次寫右邊筆畫和結構體。
如:川、仁、街、湖
- 先上後下:凡上下組合結體的文字,皆先寫上面筆畫和結構體,再依次寫下面筆畫和結構體。
如:三、字、星、意
- 由外而內:凡外包形態,無論兩面或三面,皆先寫外圍,再寫裡面。
如:刀、勻、月、 問
- 先橫後豎:凡橫畫與豎畫相交,或橫畫與豎畫相接在上者,皆先寫橫畫,再寫豎畫。
如:十、干、士、甘、聿
- 先撇後捺:凡撇畫與捺畫相交,或相接者,皆先撇而後捺。
如:交、入、今、長
- 豎畫在上或在中而不與其他筆畫相交者,先寫豎畫。
如:上、小、山、水
- 橫畫與豎畫組成的結構,最底下與豎畫相接的橫畫,通常最後寫。
如:王、里、告、書
- 橫畫在中間而地位突出者,最後寫。
如:女、丹、母、毋、冊
- 四圍的結構,先寫外圍,再寫裡面,底下封口的橫畫最後寫。
如:日、田、回、國
- 點在上或左上的先寫,點在下、在內或右上的,則後寫。
如:卞、為、叉、犬
- 凡從戈之字,先寫橫畫,最後寫點、撇。
如:戍、戒、成、咸
- 撇在上,或撇與橫折鉤、橫斜鉤所成的下包結構,通常撇畫先寫。
如:千、白、用、凡
- 橫、豎相交,橫畫左右相稱之結構,通常先寫橫、豎,再寫左右相稱之筆畫。
如:來、垂、喪、乘、臿
- 凡豎折、豎曲鉤等筆畫,與其他筆畫相交或相接而後無擋筆者,通常後寫。
如:區、臣、也、比、包
- 凡以、為偏旁結體之字,通常、最後寫。
如:廷、建、返、迷
- 凡下托半包的結構,通常先寫上面,再寫下托半包的筆畫。
如:凶、函、出
- 凡字的上半或下方,左右包中,且兩邊相稱或相同的結構,通常先寫中間,再寫左右。
如:兜、學、樂、變、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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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4.筆順動畫播放時,「日」、「困」、「國」第二畫為什麼會出現「打鉤」的情形?
答:
- 楷書「口」字第二筆為「橫折」不鉤,且折筆向內,其所以然者,乃因「口」字內無其他筆畫,其折筆向內斜,即為接寫末筆「一」封口,可使字腹中空不致太大,較為美觀,也顯示與「囗」(音ㄨㄟˊ)有別,末筆「一」可超過折筆末端。
- 楷書「囗」(音ㄨㄟˊ)字第二筆作「橫折鉤」(與「口」第二筆不同)者,多屬外包性質,如「因、困、國…」等是,其字腹內尚有其他筆畫,鉤起即準備接寫字腹內之下一筆畫,蓋筆勢所使然,末筆「一」封口不逾豎鉤,「日」字亦然。
- 凡作「橫折鉤」,除上述之外,尚有如月、曰、用、周、門、等,多屬外包,其鉤起,亦筆勢使然。
Q5.「淵」筆畫數及筆順為何?
答:
「」字之筆畫數,自明《正字通》、清《康熙字典》以下迄今之字書,皆作八畫。蓋「」中之「」左上之「」乃豎彎折一筆,而非兩筆。此由小篆之「」左上為一筆可知,故本部所編之字典訂「淵」字為十一畫。
今國際標準(ISO 10646)承《康熙字典》之筆畫數,將「淵」字訂為十一畫。準此而推,「肅」為十二畫,「蕭」為十六畫,「簫」為十八畫。
「」之筆順,採先左後右,再由外而內的原則,筆畫的順序,請參見本部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筆順手冊》(另開新視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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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6.「學」、「樂」字的筆順,為什麼是從中間開始寫呢?
答:
據本部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筆順手冊》基本法則第17條:凡字的上半或下方,左右夾中,且兩邊相稱或相同的結構,通常先寫中間,再寫左右。如:兜、學、樂、變、贏等字。
「學」字,中間先寫可較易掌握字的位置,使整個字能居中不偏,較為美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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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7.「母」字末三筆的筆順,為什麼是「點、點、橫」,而不是「橫、點、點」?
答:
「女」字橫筆在中間而地位突出,最後寫,此原則應可勿庸置疑。
「母」、「毋」二字之字構,從「女」而來(「母、毋、女」之篆文「、、」),故其筆順亦當與「女」字相同,「橫」筆最後寫。
明.梅膺祚《字彙.運筆》云:「毋」,先「」、次「」、次「」、次「一」。梅氏亦以為「毋」字之最後ㄧ筆是「橫」筆。
今人林以通《筆順教學研究》亦云:在方形裡,先點或撇後,再寫一橫。如:丹舟冊母毌毋。是今所見皆同,蓋此乃約定俗成的規律。非僅橫筆如此,即「豎」筆在中間而地位突出者,也是最後寫,如:牛、羊、半、千、華、畢等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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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8.為什麼「方」字第三、第四筆,是先橫折鉤,再撇?而「別」字第四、第五筆,卻是先撇筆,再橫折鉤?
答:
- 楷書筆順的作用:
- 使書寫順手,運筆流暢。
- 使筆畫間組合彼此呼應,能寫出好字來。
- 「方」字楷書筆順第三筆作「橫折鉤」,第四筆作「撇」筆,其所以然者:
- 先寫「橫折鉤」可與第1筆的「點」呼應,易於定位,即「橫折鉤」的起筆與末端鉤起處,可與首筆「點」在同一中線上;且末筆之「撇」,其起筆可與「點」在同一中線,後沿著「橫折鉤」方向平行而撇,便易於寫出方正而美觀的「方」字來。
- 從「方」字的篆文「」結構看來,其末筆亦是「撇」。
- 從同類型的「刀、力、万」等字看來,其末筆也是「撇」筆。
- 「別」字原作「」,左偏旁「」下半隸變作「」,不是「力」也不是「刀」,楷書作「」,由於作為偏旁,其書寫空間已受限制,即「口」與「」上下寬窄相同,故第四筆先寫「撇」或「橫折鉤」,均無傷其間架,原無不可,但因上半「口」字第三畫短,連下「撇」筆較為順手,故採先「撇」筆後「橫折鉤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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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9.「戈」、「方」、「升」3字的筆順為何?
答:
教育部考量每個人寫字都有自己習慣的筆順,因人而異,惟站在利於寫字教學,筆順的整理與建議,仍有其必要性。至於非教學現場所習慣的筆順,則採取包容的態度,並無排他性。
因此教育部就「戈」、「方」、「升」三字的筆順,採甲、乙式兼收方式,即以本部公布的筆順為甲式,其他筆順列為乙式,學校教學仍應採用甲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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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0.「戈」、「我」、「成」、「或」等字筆順,末筆是「撇筆」還是「點」?
答:
「戈」字寫法有兩種,一是第三筆作「撇」,末筆作「點」,其理論是第一筆寫「橫」較慢,第二筆「斜鉤」暢快激越奔騰到鉤尖,第三筆「短撇」略作緩和,凝神以第四筆「點」作收。這是從運筆之快慢疾緩而論。另一種寫法是第三筆作「點」,末筆作「撇」,其理論是:
- 「戈」字甲骨作「」,篆文作「」,從文字字形觀察,當是先「點」後「撇」。
- 從楷書筆順法則而言,通常是自上而下,「戈」字第2筆鉤起後,直接提筆到「點」,順勢寫「撇」,不似先「撇」後「點」需要兩次提筆,較易書寫。
- 傳統中文以直行書寫為多,要顧及上下字之間承接順暢,故末筆作「撇」。此外,參考書法行、草之寫法,亦有先「點」後「撇」者,將「點」、「撇」連寫成一筆,即為先「點」後「撇」之例證。
其實二者皆不違背文字書寫筆順之法則,第一種說法是就運筆而言,其說較為深奧,第二種說法比較平淺,教師容易解說,故本部採「先點後撇」,供教學時使用,至於一般人書寫,二者寫法均合乎筆順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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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1.「皮」字的寫法,第一筆是「撇」還是「橫鉤」?
答:
「皮」字第一筆為撇筆,係依照「自左而右」的通則。凡從「皮」之字皆然,如:彼、披、波等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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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2.「之」字的筆順為何?
答:
「之」字篆文作「」,共四筆,故自《康熙字典》以下各字書,皆為四畫。
「之」字楷書筆順依序為點、挑、撇、捺。其第二畫作「挑」筆,是便於第三畫「撇」筆的承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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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3.為什麼有些字查不到?
答:
本網站建置初期,僅收錄教育部公布的4,808個常用字。2024年參考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、《國語小字典》收字情形,擴充至6,063個國字。
有些較罕用的字,本網站尚未收錄,未來將規劃階段性的擴充。
未收字的音、義,可參考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另開新視窗)或《異體字字典》(另開新視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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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4.「進階學習」解釋畫面,有時會出現◎符號,代表什麼?
答:
在解釋畫面中如出現◎符號,表示該項解釋,除有文字說明外,於同網頁下方,另以附圖方式表示。
如果有◎符號,卻不見圖片,則可能是資料處理時發生缺失,請將訊息提供給教育部終身教育司(另開新視窗),以供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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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5.「進階學習」解釋畫面,有時會出現→符號,代表什麼?
答:
在解釋畫面中如出現→符號,表示該項解釋,直接見於→後方之「詞」的解說。使用者只要點選→後的詞目,則可連結。如果有出現→,卻無法連結至該詞目,則可能是資料處理時發生缺失,請將訊息提供給教育部終身教育司(另開新視窗),以供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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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6.「進階學習」的讀音,取音原則為何?
答:
「進階學習」的讀音和解釋,原則根據本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(另開新視窗),如果教學上有需要說明其他音讀時,請自行參考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另開新視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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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Q1.圖示的意義為何?
Q2.本學習網是否提供授權申請?
Q3.是否有注音符號或常用字與漢語拼音對照資料?
Q4.本學習網是否有販售光碟版?
Q5.瀏覽內文而發現錯誤或問題時,如何處理?
Q6.如何將使用意見告知網站管理人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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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. 圖示的意義為何?
答:
指本網站筆順動畫的部分採創用CC「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3.0臺灣版」授權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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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.本學習網是否提供授權申請?
答:
- 「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」著作權係中華民國教育部所有。其目的為提供本部標準楷體字之筆順教學利用,不得用於商業用途。
- 本網站「筆順動畫」、「全筆順提示」之著作係採用創用CC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3.0臺灣版授權。如需引用,請標示「中華民國教育部」及本站網址。
- 如就本網站有其他使用需求,請敘明使用方式與目的,以書面方式向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申請。
郵寄地址:(100217)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
電 話:(02) 7736-6820。
- 歡迎連結至本網站,但如為「視框連結」,以非商業利用者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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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3.是否有注音符號或常用字與漢語拼音對照資料?
答:
請參見「中文譯音使用原則(另開新視窗)」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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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4.本學習網是否有販售光碟版?
答:
沒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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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5.瀏覽內文而發現錯誤或問題時,如何處理?
答:
本網站因內容龐大難免疏失,請將所發現的錯誤或問題,告知本網站管理者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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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6.如何將使用意見告知網站管理人員?
答:
請利用「意見函投遞(另開新視窗)」與我們聯繫
或傳真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(02) 3393-2319
或郵寄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
郵寄地址:(100217)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